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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0/03/04 阅读: 605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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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各旅行社内部管理,规范旅行社行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树立我市旅行社行业的优良形象,推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们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以及各级政府对旅行社和导游员制定的各种条例、办法。
二、坚决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全心全意为旅游消费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投诉。
四、不超范围经营,不违规承包、挂靠部门,不做虚假广告宣传。
五、团结协作,互利互惠,不倒票、不削价竞争;不搞“零团费”和“负团费”。
六、不委托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代理或变相代理经营旅游业务。
七、规范派遣单的使用,不为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人员提供帮助。
八、不无故拖欠和克扣宾馆、饭店、旅游餐馆住宿费和餐费。
九、加强对导游员的教育管理,努力建立合法、合理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和办法,拒绝回扣。
十、积极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秩序,树立诚实守信光荣,欺骗无信可耻的经营观念。
我们自觉遵守以上承诺,并主动接受旅游协会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甘愿接受旅游协会给予除名、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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